(本文转载自 公司党建与思想教育 公众号)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数字社会建设,强调“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P25)获得感是“人们的某种需要被满足之后所产生的心理体验”[2],而数字获得感是“多元利益主体对因社会数字化转型过程而产生的实际获得结果的主观认知和评价”[3]。青年数字获得感是青年群体在数字化发展中由实际获得而触发的主观感知。青年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与后备力量,整体性考察、观测他们在数字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感知与体验,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举措,对引导青年高效融入数字社会、积极投身数字强国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青年数字获得感的生成逻辑
青年数字获得感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多因子集合体,深入剖析其生成的内涵架构,是有效提升青年数字获得感的前提。
1. 内在需求:青年数字获得感的动力。“人们行为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满足人的内在需要”[4],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5](P159)青年在数字空间中的内在需求会促使其产生对数字活动的预期,预期获得与实际获得的匹配度是青年内在需要满足度的重要衡量标准。预期获得与实际获得的匹配度愈高,青年对实际获得的满意度与认同度就愈高,进而更利于数字获得感的生成。一方面,青年内在需求具有层次性,青年在数字空间中的需求由基本需求向高阶需求演变,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特征。另一方面,青年内在需求具有多样性,由于兴趣爱好、教育背景的不同,青年对于数字生活的内在需求存在差异性。受不同需求的驱使,青年的数字行为也有所不同,如,为满足基本生存需求而进行数字参与,价值认同需求而寻求趣缘社交等。
2. 实际获得:青年数字获得感的基础。“获得”是“获得感”产生的必要条件,无论是有形的、看得到的“获得”,还是无形的、看不到的“获得”,都属于“实际获得”的范畴。青年数字获得感主要体现于青年在客观和主观层面的收获,既包括数字知识、数字技能等客观层面获得,也包括数字思维模式、数字价值观念等主观方面质的变化。青年只有在数字活动与实践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契合其数字诉求,促使青年产生认同感与信任感,进而生成数字获得感。一是过程获得感与结果获得感。获得涵盖了“过程”动态与“结果”状态的双重含义。在“获得结果”出现之前,青年对获得内容、获得目标的求取是一个动态过程,而“获得结果”则是“获得过程”的实现。二是当下获得感与未来获得感。数字发展如果与青年的切身问题相关,并有效给予青年当下的实际获得,就会持续提高青年的“当下获得感”,进而激发青年对“未来获得感”的追求。三是相对获得感与绝对获得感。青年数字获得感除了包括由于现实数字诉求被满足而产生的绝对获得感,还包括以数字信息给青年带来的精神慰藉、对自身数字身份的认同感、数字责任的道德感等相对层面的获得为基础的相对获得感。
3. 主观体验:青年数字获得感的核心。青年在数字空间中的实际获得能否转化为数字获得感,关键取决于青年的体验感、感知力等主观因素。抛开主观体验,青年在数字发展过程中的实际获得就会成为一种毫无感情的客观存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6](P191)。青年数字获得感的产生离不开青年在数字体验中正向的主观感觉。一是数字身份的认同感。认同感与获得感密切相连,是获得感产生的基本情感体验。只有认同数字身份,才会自觉在数字活动参与过程中,真切感受数字社会的发展。二是体验过程的愉悦感。青年数字体验是否有愉悦感是衡量其数字获得感的重要维度。上述愉悦感指借助数字技术等手段在数字空间中的身心愉悦与积极体验。三是目标实现的成就感。青年目标实现的成就感是指在数字实践中目标实现后产生的欣喜感觉,如利用数字知识与技能摆脱现实困境而产生的自我效能感;借助数字媒介与技术满足成长需求而产生的受惠感等。
4. 现实行为:青年数字获得感的保障。青年数字获得感在实践检验所学所获产生欣悦感的过程中得以保障与提升。青年将获得内容外化于行并通过实践进行检验、确证,在此过程中,去伪存真、弃丑追美,进而形成态度与深度兼具、美感与质感并存的“获得感”。一方面,个体行为获得感是数字发展对青年的要求与青年在行为上的诉求趋于吻合而产生的获得感。具体表现为青年的个体行为在数字空间内被认可与支持,数字空间的运行规则与发展秩序被青年发自内心地接纳与遵循。另一方面,社会行为的获得感发挥着重要的激励与导向作用。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P3)个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社会行为,如,青年在数字交互中寻找趣缘数字社群,青年的社会行为获得感会激励其谋求改善与社群成员的关系;当青年加入以正确的价值观念为指导的数字社群时,青年的行为获得感会引领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意识形态观。
青年数字获得感生成的现实困境
由于数字技术渐趋异化、数字环境日益复杂、青年数字素养有待提升以及数字教育相对滞后,青年数字获得感的培育工作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1. 数字技术渐趋异化加剧了青年数字需求困境。“在数字资本的控制下,数字技术的存在和发展却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人类创造数字技术的初衷,甚至催生出新的异化形态——数字异化。”[8]首先,数字生产技术异化造成需求降低。一方面,当数字技术嵌入商业元素,成为资本逐利的工具,会使青年在数字社会中的基本生存需求也需要通过“购买”的方式实现。另一方面,技术生产过程的极度智能化阻碍了青年创造性与能动性的发挥,进而可能会消解青年实现技术创造价值的高层次需求。其次,数字传播技术异化造成需求降低。一方面,为迎合大众娱乐化消费需求,数字娱乐景观随之大量出现,青年享受和沉浸在各种娱乐景观中,无形中降低了对正能量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精准抓取青年的浏览偏好,通过数字媒介与数字平台打造出独属于个体的信息茧房,消解了青年对多样化信息的需求。再次,数字监控技术异化造成需求降低。在资本逻辑驱使下,人在数字空间的一切痕迹被数字监控技术所掌握,使人丧失了应有的隐私感与自由感。这会使青年对数字空间产生距离感与排斥感,进而隐藏或降低在数字空间中的需求。
2. 数字环境日益复杂催生青年数字感知困境。数字环境变得日益复杂,数字社群极端化导致的个体被群体裹挟、数字生存数据化导致的感性被机械占据,一定程度上障碍了青年数字获得感的生成。一是空间虚化模糊场景感知。空间虚化是数字环境日益复杂的基本特征。青年长期身处借助智能技术搭建的“超真实”虚拟景观,模糊了其数字空间与现实空间的界限,降低了对数字获得的感知力。二是群体极化消解自我感知。群体极化是数字环境日益复杂的明显特征。青年在数字空间的社交趋向于趣缘式交互,致力于寻找能够获得情感寄托与观念契合的社群,长期处于观点高度统一的社群,个体会被群体裹挟,个体感知服从于群体感知,进而导致青年的数字获得与感知不相协调。三是数据量化降低获得感知。在强大的智能算法运作下,青年的自我表达、情感表征等感性要素也开始变成了被计算与控制的“对象”,长此以往会淡化青年感性表露的欲望,对数字空间中的事物带有警惕感与防御心,削弱青年数字获得的感知力。
3. 数字素养有待提升导致青年数字体验困境。数字素养水平直接影响数字获得感的生成与提升,当青年数字素养水平较低时,会使得青年在数字场景中的体验不完全、不充分,进而影响其数字获得感的生成。第一,数字认知不足导致身份体验不到位。部分青年对数字角色的身份要求以及数字与现实的边界缺乏清晰认知,无法适应虚拟数字体验;长期沉浸于数字角色中的青年,容易对现实产生的疏离感,最终导致数字身份与现实身份之间切换与体验的冲突。第二,数字技能薄弱导致数字体验不充分。数字技能的应用与青年的数字体验密切相关,数字技能薄弱的青年无法获得更好的数字体验,因而产生实际与预期之间存在差距的失落感。第三,数字思维尚浅导致数字体验不完全。数字思维是对数字空间的现象包括数字体验所形成的抽象认知,片面追求实际享受会陷入数字享乐主义,而单方面强调精神追求将会陷入数字虚无主义。部分青年由于数字思维尚浅,受繁杂的数字信息引诱,容易陷入当下与长远、物质与精神的矛盾之中,进而无法全身心投入数字体验。
4. 数字教育相对滞后引发青年数字行为困境。没有接受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数字教育,仅靠青年的数字实践经验以及数字个体自律,青年难以跨越隐蔽复杂的“数字鸿沟”与“数字陷阱”,导致青年在数字生活中的知行脱节。首先,数字价值认同欠缺,困于“数字鸿沟”。数字化产品在被称为“数媒土著”的当代青年中普及率较高,但并非所有青年未经教育就能使用或有效利用数字化产品,这会严重影响青年数字参与的意愿及信心,导致青年困于存在信息差与技能差的“数字鸿沟”。其次,数字安全意识薄弱,陷入“数字陷阱”。当前,学校数字安全教育尚不健全,青年群体数字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面对算法黑箱与算法牢笼并存的数字空间,青年容易陷入隐蔽的、难以觉察的意识形态陷阱、消费主义陷阱等“数字陷阱”。再次,数字伦理道德不足,产生“数字失范”。数字信息技术促使信息数据的流动与开放,但也会带来个人隐私的暴露与侵犯、个体行为的放纵与失范等技术伦理风险与人际伦理风险。
青年数字获得感的提升方略
青年数字获得感关乎中国式现代数字文明的建构,直接影响青年投入数字化建设的意愿程度,因而,应从多维多层面发力开展青年数字获得感培育工作。
1. 技术维度:规范数字技术,满足青年数字需求。马尔库塞曾说:“技术的解放力量——使事物工具化——转而成为解放的桎梏,即使人也工具化了。”[9](P143)数字技术的发展不应当成为束缚人的资本傀儡,而应成为促进人的工具。一是遵循“以人为本”理念,进行数字技术生产。一方面,多关注数字技术生产的社会效益,使青年平等地享有数字技术使用机会,保障其在数字发展中的基本生存权利。另一方面,创设人机协同平台,给予青年参与数字技术生产过程的机会,增强青年在数字社会发展中的成就感。二是严守“内容为王”底线,优化数字传播技术。不仅要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在数字传播技术中的话语权,增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数字传播技术中的比重,破除资本对数字传播垄断和意识形态霸权,还要提供多样化的内容输送,引导青年浏览吸纳多元观点,避免单一认知。三是依照“技术向善”逻辑,发展数字监控技术。不仅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对数字监控技术实施算法审计,而且要严厉打击利用数字监控技术曝光个人隐私与数据的行为,坚决抵制资本操控算法而形成的算法歧视、数字陷阱、网络沉溺等现象。
2. 环境维度:优化数字环境,维护青年数字感知力。青年的数字体验好坏与数字环境的健康与否直接相关,文明健康的数字环境有利于重建青年对数字环境的信任感。首先,以空间发展有序性,维持青年数字真实感。一方面,以更完善的实名认证制度从源头上避免数字平台匿名性所导致的信息虚假、人设崩塌等带给青年的不真实感。另一方面,将现实空间的道德准则、情感治理等引入数字空间,推动“伦理道德话语共生式转型”[10],增加青年对数字空间的适应感。其次,以圈群治理多样性,重构青年数字认知感。密切关注对于数字发展持否定态度的社群,及时化解与纠偏其消极情绪与错误认知;通过必要的情感关怀与资源倾斜使数字发展持中立态度的数字社群,形成对数字发展的合理认知。再次,以数据处理人文性,呼唤青年数字信任感。一方面,要将思想政治教育情感机制引入数据处理过程,坚决抵制将人的感性特征以及情感因素进行量化与标签化。另一方面,要使数据处理的相关流程公开透明化,引导青年了解算法运行机制,增强青年对算法驱动下数据理的认同和信任。
3. 主体维度:提升数字素养,增强青年数字体验感。青年的数字素养水平关乎其数字体验效果,为此,应提升青年数字素养,助力青年数字获得感提升。第一,深化数字认知,积极建构数字身份认同。青年对数字社会发展本质以及数字角色的身份要求的合理认知是破解青年数字身份与现实身份转换矛盾的关键手段。不仅要引导青年了解大数据、云计算等代表性概念,还要深化青年对数字社会发展形态与未来趋势的认知,在引导与深化中强化青年对数字责任与数字身份的认同。第二,增强数字技能,提升数字行为获得感。“具有足够的数字能力去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展开各类社会活动就会产生较高的获得感”[11],所以,在数字化发展中青年要不断提升数字能力,以获取更多数字资源的机会,享受更多数字发展的成果,在数字体验中获得更多实际获得。第三,培育数字思维,合理调节数字获得预期。要引导青年形成辩证的数字思维,正确认识精神体验与物质享受、当下体验与长久意义之间的关系,合理看待人与数字的关系,在辩证认知中能够合理预期、调节与评价数字获得,以获得良好的数字体验感。
4. 教育维度:完善数字教育,保障青年数字参与。数字化发展是大势所趋,数字教育也必须紧跟步伐。系统化、规范化的数字教育更有利于青年数字获得感的提升。首先,打造更开放的数字教育。一方面,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利用数字资源共享平台,搭建符合青年多样化需求,形式更灵活的数字教育体系。另一方面,将数字技术嵌入教育的全过程,实现教育的泛在化,“打造‘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无边界教学”。其次,发展更智能的数字教育。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精准抓取青年的浏览倾向与数字痕迹,智能分析青年在数字空间中的现实问题,并针对性形成思想教育、心理帮扶等精细化的育人模式。再次,探索更实用的数字教育。不仅要增设数字安全教育、数字伦理教育等理论课程,还要拓展网络安全、数字风险等数字实践教育,将系统化的理论培训与实用性的实践模拟相结合,引导青年积极融入、自觉投身数字发展洪流,帮助青年提升应对数字化挑战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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